马驹桥这条路的乱停车的终于开始整治了,下午已经有被贴条的了!
导读
还记得米拉南边停在马路中间的任性车主吗?今天被贴条了!
“这要是你们家门口准不这么停!这素质也没谁了!”还记那些冀F、鲁P、豫A...等一辆辆停在马路中间的任性车主不?这些车主心也真够大的,把车就这么停着就不怕被路过的车给刮蹭了?或者是抱着侥幸心理,告诉自己其他车不敢撞?
当时说的是米拉小区和潼关小区之间乱停车的事,有些车主晚上回家没地方停车,就将车放在了不影响出行的路边。但是有些的行为实在是不敢恭维,他们选择把车停在了马路中间!当时情况请点击右边链接查看→冀F、鲁P、豫A...这样不道德的乱停车,丢脸不?
再我们发完这篇文章之后,又有网友爆料,有些车主还是那么的任性,将车停在了马路中间。
面对这种停在路中间的乱停车行为,住在附近的网友表示很惊诧,毕竟这条路的两边都是小区,如此任性的停车肯定会给居民的出行造成不便。
有的网友认为,像这种情况的乱停车就应该直接开罚单!通过右上角的数字也可以看出,这种情况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没想到,今天下午的情况,真的被上面两位网友言中。
马驹桥一位网友在路过这里时发现,有执法人员开始在这里贴条了!
从照片中我们可以看出,有几位身穿绿色上衣的执法人员正在“停车场”里穿梭,他们经过的车辆均在玻璃上被贴上了违章停车告知书。
不光是停在路中间的被贴了,就连停在路边的也被贴了。原来这条路的路边是非机动车道,根据规定,这里也是不允许停车的。
想想被罚之后,又要扣分又得交罚款,还得搭上自己的时间,是不是觉得很冤?
当然,规规矩矩的停车肯定不会被罚,避免处罚的最有效方法遵守交通法。像那种争吵、狡辩、生气、发朋友圈诅咒都已经OUT了,没有实际用意,更解决不了问题,还有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
宝鸡一男子因违法停车被交警依法处罚,心生愤恨,在“朋友圈”里辱骂交警。9月29日,该男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9月28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台交警大队中山路中队民警在依法清理交通违法乱象时,发现车牌号为陕C××52H的白色雪佛兰轿车逆向违法停在路边,执勤民警对违法车辆进行了拍照取证和依法处罚。随后,一则恶意辱骂执勤交警的帖子在网上流传,对公安交警正常执法带来极坏影响。
9月29日,金台交警大队中山路交警中队就此向公安金台分局报案。很快办案民警锁定了嫌疑人——38岁宝鸡男子杨某。随后,民警对杨某依法进行了传唤,杨某承认自己故意辱骂执勤交警正常执法,并上网配图发送至朋友圈的违法事实。
29日下午,公安金台分局对杨某公然侮辱他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能光顾自己的一时方便而影响他人的出行。
信息来源:我是你领导、华商网